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拓展内銷市場的專項基金

(BUD) Dedicated Fund on Branding, Upgrading and Domestic Sales

每間企業於「BUD專項基金」下的累計資助上限已提升至七百萬元 !!!! 💵💵
Dedicated Fund on Branding, Upgrading and Domestic Sales (BUD Fund)
為協助香港企業把握國家「十二. 五」規劃的機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於2012年6月推 出「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市場的專項基金」(簡稱「BUD 專項基金」),協助企業透過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市場,開拓及發展內地市場業務。

政府於2018年8月將「BUD 專項基金」的資助地域範圍擴大至東南亞國家聯盟(「東盟」)市場,其後於2020年1月進一步將基金的資助地域範圍擴大至涵蓋其他與香港簽署自由貿易協定(「自貿協定」)的經濟體,以協助企業把握經濟機遇。

於2021年7月起分階段推出優化措施,包括擴大資助地域範圍至涵蓋所有與香港簽署促進和保護投資協定(「投資協定」)的經濟體。
為加強支援企業提升其競爭力及發展多樣化市場,由2022年11月起,每間企業於「BUD專項基金」下的累計資助上限已提升至七百萬元,而每間企業可獲資助的核准項目上限亦已提升至七十個。

政府於2023年6月16日推出「BUD專項基金」—申請易,以便利中小企業遞交申請及執行項目。「BUD專項基金」—申請易進一步簡化申請及審批程序安排,縮短申請處理時間。「BUD專項基金」—申請易每宗獲批項目的資助上限為10萬元。

由2022年6月27日起,「BUD專項基金」自貿協定及投資協定計劃的資助地域範圍涵蓋以下的經濟體: 東南亞國家聯盟十國(文萊、柬埔寨、印尼、老撾、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泰國和越南)、澳洲、奧地利、比利時-盧森堡經濟聯盟、 加拿大、智利、丹麥、歐洲自由貿易聯盟四國(冰島、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芬蘭、法國、格魯吉亞、德國、意大利、日本、韓國、科威特、澳門、墨西哥、荷蘭、新西蘭、瑞典、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和英國。

籌劃申請
第1步 : 確立發展目標
確保業務發展目標符合基金三大資助範疇至少一項

第2步 : 計劃項目內容
選擇申請資助項目,選擇適用的申請途徑

第3步 : 制定項目預算
制定計劃措施內容,和各項措施的預算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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